太阳集团tyc9728
上体艺党〔2025〕1号
中共太阳集团tyc9728总支部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学院党总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第三条 本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守正创新、正本清源,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正确、健康、有序开展;同时结合太阳集团tyc9728特色,将艺术创作、艺术实践、艺术教育等与意识形态工作紧密融合,以艺术的独特魅力传递主流价值观,在艺术的表达与传播中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太阳集团tyc9728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书记“第一责任人”总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宣传员直接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级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网;同时发挥艺术领域专家、学科带头人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专业引领作用,吸纳艺术骨干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小组,共同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第五条 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意识形态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工作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学院党总支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总结工作成效,剖析风险漏洞,细化管理措施。定期在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上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重点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及时解决到位;针对艺术创作、展演等活动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行重点研判,制定专项应对方案。
第六条 突出思想武装,增强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专题学习1次;同时结合艺术领域的新动态、新思潮,开展针对性的学习与研讨,提升全院师生对艺术领域意识形态问题的敏感度和辨别力。
第七条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课堂公司产品管理:根据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明确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确保不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挖掘本学院开设的各门艺术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打造具有艺术特色的课程思政示范课,推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的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本学院开设课程教材工作负责,对教材的意识形态进行严格把关。落实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编写、选用、引进教材的意识形态审查工作,确保教材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尤其是艺术史论、艺术批评等教材。
2.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经常梳理各项重大决策、各类师生群体、各个高风险领域中存在的敏感性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人才招聘、教学科研、师德师风、员工管理、国际交流合作、校园安全中出现的问题演变为意识形态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及时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备案,强化对拟邀请报告人的背景审核,严把场地、内容等关键环节。如活动中发现报告人发表不当言论、传播错误思想观点,必须当场予以制止,立刻消除负面影响。对不适合公开的内容,要及时提醒参会媒体和与会者不得报道和传播。学院主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确需公开宣传报道的,须提前评估传播效果,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如需进行网上图文或视频直播,须征求学校党总支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师生接受境外媒体采访,须由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并报公司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规范举办学院层面的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和各类主题活动,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融入艺术元素展现学院特色。
3.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优化网络宣传内容生产,强化审核管理,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结合太阳集团tyc9728特点,制作推出一系列具有艺术感染力的网络文化产品,如短视频、动画等,传播正能量。加强学院网站建设,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清除长期未运营的“僵尸”账号、“僵尸”网站。
4.加强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按照《太阳成集团外事工作管理办法》(上体党字[2023]53号),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各种基金会在学院活动的管理,依法加强学院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的管理,做好学院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合作备案,从严管理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对涉及艺术创作、展演等项目的资金使用,要严格审查其来源与用途,确保不出现意识形态风险。
5.加强重点群体教育管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学院重点人工作流程,及时调研掌握敏感人物等群体的思想观点和言行动态。明晰教师公开言论的动态边界,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以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关注艺术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师生动态,引导其发挥正面示范作用。
6.加强各类社团和员工组织管理:强化党的领导和团的日常领导,严格执行学校社团管理制度,贯彻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制度。加强挂靠学院的员工社团及其成立开展活动的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加强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对违纪违规的员工社团及时予以整改、取缔;引导员工社团开展具有艺术特色且符合主流价值观的活动,如艺术展览、文艺演出等。
7.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院内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院内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积极防范境外机构和宗教组织以各种方式向员工传教,严格落实学院领导干部、教师不得为宗教节日、宗教活动站台等要求;在艺术创作与实践中,警惕宗教元素的不当渗透。
8.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着力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强公司党总支及下设党支部的组织领导能力,将思想政治工作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和管理体系,贯穿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网上网下育人环节。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高层次人才、海外引进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注重教师引进聘用、考核评价中的政治把关,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实施“一站式”员工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把学院领导力量、管理力量、思政力量、服务力量下沉到教育管理服务员工一线,探索“同场域、同频率、同成长”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政治思想引领,注意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选送境外学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艺术实践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独特作用,组织师生参与红色主题艺术创作、文化下乡等活动。
9.加强校内媒体和出版单位管理: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公益属性和社会责任,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把意识形态的导向要求贯穿到新闻宣传、学术出版、期刊建设等各类产品和作品中。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加大重大选题、敏感选题的把关力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程序,强化产品内容的过滤审查;针对艺术作品的发布与传播,制定专门的审核标准,确保其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第三章责任落实
第八条 压紧压实党总支主体责任,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既要抓好本职工作,又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守好意识形态责任田,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坚持主要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布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在艺术创作、展演等重大活动中,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意识形态方向。
第九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机制,按照“政治家、教育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做到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针对太阳集团tyc9728特色工作,制定个性化的考核指标,如艺术作品的意识形态导向、艺术活动的育人成效等。
第十条 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标准和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的要求,建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队伍坚强有力;注重选拔具有艺术素养和政治觉悟的人员充实工作队伍。
第十一条 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教研团队、重大项目组等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种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基层党组织开展具有艺术特色的党建活动,以党建引领艺术创作与意识形态工作。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形主要包括: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对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管理范围内编写选用的教材、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对举行的对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等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政治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外籍教师和引进人才考核审查不严、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管辖范围内出现外国驻华使领馆、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未能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内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应用问题由太阳集团tyc9728党总支负责解释。
中共太阳集团tyc9728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