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太阳集团tyc9728!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太阳集团tyc9728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与校优秀毕业生评定通知及实施方案

日期:2025-04-17 阅读:

太阳集团tyc97282025年度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与校优秀毕业生

评定通知及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太阳集团tyc9728的实际情况,公司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太阳成集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以下简称“市优秀毕业生”和“校优秀毕业生”)。现将评选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1.太阳集团tyc9728 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

2.名额分配方案

专业

市优秀毕业生

校优秀毕业生

舞蹈编导

2

6

播音与主持艺术

2

8

表演

2

6

舞蹈编导(高本贯通)(2023级)

0

2

表演(高本贯通)(2023级)

0

3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

(1)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原则上至少获得过一次学校二级以上奖学金或优秀运动员奖学金。

(2)太阳成集团优秀毕业生:获得过学业奖学金或优秀运动员奖学金者优先推荐。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1)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原则上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

(2)太阳成集团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优异。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6.2025年应届毕业生入伍、入选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获评校优秀毕业生,不占学院名额。

三、评选细则

本次评选采用评分制,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太阳集团tyc9728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比指标和计分表

学号: 姓名:

级指标

级指标

计分

备注

分数

分数

(1)

学业情况

获国家奖学金

10分/次

历年所获奖学金可

累加

上限20分


获上海市奖学金

8分/次


获上海体育学院特等奖学金

6分/次


获上海体育学院一等奖学金

5分/次


获上海体育学院二等奖学金

3分/次


获上海体育学院三等奖学金

2分/次


优秀运动员奖学金

5分/次


(2)

校级个人荣誉情况

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2分/次

历年所获荣誉可累

上限 5 分


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员工

2分/次


(3

技能

证书

大学英语六级 (≥425分)

5

历年所获荣誉可累

上限10分


大学英语四级 (≥425分)

2


通过教团队格证考试

5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2



专业类比赛

国家级奖项

一等奖

10/次

1.上限40分;

2.必须是官方权威









(4)

重大赛事获奖情况



二等奖

8/次

组织的重大赛事活动,专业类比赛由学院组织参赛或向学院备案方可认定。

3.国家级赛事组织者包括:团中央、 教育部、中宣部等;市级赛事组织者包括:市委宣传部、市体协、市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等。此外,不含行业协会、民间团 体组织(舞蹈类赛事除外)所办的各项赛事活动。

4.以上三类比赛若为个人参赛获全部分数;若为集体参赛负责人排序第一得全部分数,2-3其他成员50%分数,其他成员得10%。同一项目参赛或同年同一赛事参加多个项目,以最高成绩 为准加分。

5.以上获奖项目加分仅限至递交材料截止日的奖项


三等奖

6/次


省市级、分赛区奖项

一等奖

5/次


二等奖

3/次


三等奖

2/次


专业类展演/演出

桃李杯,民运会、大艺展、校园戏剧节、国际艺术节等

国家级奖项

金奖

10/项


银奖

8/项


铜奖

6/项


汇创青春,大艺展、校园戏 剧节、艺术节等分赛区奖项

一等奖

5/项


二等奖

3/项


三等奖

2/项


双创比赛(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汇创青春等)

国家级奖项

一等奖

10/次


二等奖

8/次


三等奖

6/次


省市级、分赛区奖项

一等奖

5/次


二等奖

3/次


三等奖

2/次


(5)

学术研究

专业类相关学术报告/论文等

重要学术期刊

10/次

1.上限15分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术期刊发表与专业领域相关的论文、课题及专著等,需由学院认定。在递交材料时论文必须见刊或已参加过相关学术会议。一稿多投的论文加 分以代表作进行评价,不累积。

3.以上三类比赛若为个人参赛获全部分数;若为集体参赛负责人排序第一得全部分数,2-3 其他成员50%分数,其他成员得10%。同一项目参赛或同年同一赛事参加多个项目,以最高成绩 为准加分。

4.以上获奖项目加分仅限至递交材料截止日的奖项


一般

核心学术期刊

8/次


一般学术

期刊/专题报告

(至多三篇)

2/次


专业类相关专著等

主编

10/次


编委(2-3)

6/次


编委

(其他)

4/次


专业类相关课题等

国家级

课题

10/次


省部级

课题

8/次


市级课题

6/次


(6)

毕业规划

积极落实就业,在年级内有就业先锋带头作用(在截止日前提交就业材料)

10分

10分


总分


优毕总分计算方式: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70%+评分表总分×30%

(4)

重大

赛事

获奖

情况



二等奖

8/次

组织的重大赛事活动,专业类比赛由学院组织参赛或向学院备案方可认定。

3.国家级赛事组织者包括:团中央、 教育部、中宣部等;市级赛事组织者包括:市委宣传部、市体协、市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等。此外,不含行业协会、民间团 体组织(舞蹈类赛事除外)所办的各项赛事活动。

4.以上三类比赛若为个人参赛获全部分数;若为集体参赛负责人排序第一得全部分数,2-3其他成员50%分数,其他成员得10%。同一项目参赛或同年同一赛事参加多个项目,以最高成绩 为准加分。

5.以上获奖项目加分仅限至递交材料截止日的奖项

三等奖

6/次

省市级、分赛区奖项

一等奖

5/次

二等奖

3/次

三等奖

2/次

专业类展演/演出

桃李杯,民运会、大艺展、校园戏剧节、国际艺术节等

国家级奖项

金奖

10/项

银奖

8/项

铜奖

6/项

汇创青春,大艺展、校园戏 剧节、艺术节等分赛区奖项

一等奖

5/项

二等奖

3/项

三等奖

2/项

双创比赛(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汇创青春等)

国家级奖项

一等奖

10/次

二等奖

8/次

三等奖

6/次

省市级、分赛区奖项

一等奖

5/次

二等奖

3/次

三等奖

2/次

(5)

学术

研究

专业类相关学术报告/论文等

重要学术

期刊

10/次

1.上限15分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术期刊发表与专业领域相关的论文、课题及专著等,需由学院认定。在递交材料时论文必须见刊或已参加过相关学术会议。一稿多投的论文加分以代表作进行评价,不累积。

3.以上三类比赛若为个人参赛获全部分数;若为集体参赛负责人排序第一得全部分数,2-3 其他成员50%分数,其他成员得10%。同一项目参赛或同年同一赛事参加多个项目,以最高成绩 为准加分。

4.以上获奖项目加分仅限至递交材料截止日的奖项

一般核心学术期刊

8/次

一般学术

期刊/专

题报告

(至多三篇)

2/次

专业类相关专著等

主编

10/次

编委(2-3)

6/次

编委

(其他)

4/次

专业类相关课题等

国家级课题

10/次

省部级课题

8/次

市级课题

6/次

(6)毕业

规划

积极落实就业,在年级内有就业先锋带头作用(在截止日前提交就业材料)

10分

10分

优毕总分计算方式: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70%+评分表总分×30%

四、工作程序

1.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按照“员工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请于2025年4月16日17点前(过期视为放弃)将以下材料1、2、3交至9号楼416室。

材料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不改变原有格式和页数)

材料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材料3:评比指标和计分表(只写对应加的分值即可)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学院组织审核和评定,确定初选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可在学院评审结果公示阶段向院评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工作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及时做出答复;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3.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称号:

(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者;

(2)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五、其他

 评定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太阳集团tyc9728所有。

太阳集团tyc9728

2025年4月16日